《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》和工作部署,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
2020-08-03

根据国务院《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》和工作部署,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在2017-2019年期间开展,是在我国步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,下决心去产能、调结构,补齐生态环境突出短板,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大背景下,依法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调查。绿岛公司现场环评部员工舒显达,通过重重测试、培训和考核,被选聘为普查人员,参与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。截至20181210日,云南省完成34382家工业源、1273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、1370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、3684家移动源的入户调查数据专网提交。同时,已排查疑似排污对象265808个,确定全面入户调查对象数量50928个,是全国11个首批完成数据专网提交的省份之一。